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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委托,就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LFTLZH 【2012】-011 三、招标内容: 1 、本次公开招标共三包,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标,所投包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A 包
B 包:
C 包:
注: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 、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 4 、交货地点: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临汾市洪家楼北街26号)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 五、 所投产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经办人身份证; 7 、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和生产商出具的授权代理书; 8 、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副本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彩色影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 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 、发售时间:2012年9月7日-2012年9月25日 08:30-11:30 ,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 、地 点: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 、地 址:临汾市解放东路84号 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 、2012年9月2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 、地 点:临汾市解放东路84号南楼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3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临汾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临汾市洪家楼北街26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57-2021286 招标代理机构: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汾市解放东路84号 联 系 人:单先生 电 话:15713579333 邮 编:041000 E- -mail:413824378@qq.com 临汾市同力政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 〇 一二年九月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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