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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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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基地设备采购(第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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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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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基地设备采购(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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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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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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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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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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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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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ZCGK-201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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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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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1日17时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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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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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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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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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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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 购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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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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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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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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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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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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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的合法供应商; 8、非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获得数控加工中心、数控铣床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第二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的合法供应商; 8、非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获得所投台式电脑、投影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三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的合法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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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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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政采【2011】3号)《关于对供应商实行凭采购文件申购表申购采购文件的通知》的规定按要求填制好《采购文件申购表》。《采购文件申购表》可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链接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法律法规》地方政策规
定》广元市(http/www.sczfcg/cgwjdetail.php?condition=000000000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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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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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28日8: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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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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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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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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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东坝地税大厦三楼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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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区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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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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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1日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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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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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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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11日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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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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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疑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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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答疑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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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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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坝学府路1号 联 系 人:庞磊 联系电话:13881211093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坝地税大厦三楼东侧 邮 编:628017 联 系 人: 张宏 联系电话:0839—3268438 传 真:0839—3269486(3269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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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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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邀请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受 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委托,拟对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基地设备采购(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ZCGK-2012-087 二、招标项目: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实训基地设备采购(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实训基地设备一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的合法供应商; 8、非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获得数控加工中心、数控铣床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第二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的合法供应商; 8、非生产制造商参与投标的,须获得所投台式电脑、投影仪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第三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的合法供应商;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28日8:30-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广元市东坝地税大厦三楼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政采【2011】3号)《关于对供应商实行凭采购文件申购表申购采购文件的通知》的规定按要求填制好《采购文件申购表》。《采购文件申购表》可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链接地址:《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法律法规》地方政策规 定》广元市(http/www.sczfcg/cgwjdetail.php?condition=000000000048)。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9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即2012年9月11日9:00至10:00之间)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 广元市东坝广元日报社右侧“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一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地 址:广元市利州区上西坝学府路1号 联 系 人:庞磊 联系电话:13881211093 广元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四川省广元市坝地税大厦三楼东侧 邮 编:628017 联 系 人: 张宏 联系电话:0839—3268438 传 真:0839—3269486(3269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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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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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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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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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