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集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本中心接受绩溪县 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密集架等设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可就采购清单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 2012年 7 月

本中心接受绩溪县 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以询价采购方式采购密集架等设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1、凡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可就采购清单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 2012年 7 月 4 日 9 时 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2、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超过预算(本次采购预算为12.6万元)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如出现至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少于3家情形的,询价小组将依据上述成交原则确定成交结果。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保证金不退还,且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故2个工作日内不领取成交确认书或领取后2个工作日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退还,并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

4、付款方式:货到安装完毕、 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 95% ,余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付清;付款人:绩溪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绩溪县招投标中心不承担付款责任 。

5 、成交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向招投标中心缴纳成交服务费: 500 元。

6、本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供应商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履行询价采购合同,如出现违约,由财政部门视其情节做出处罚决定。

二、采购需求

1、 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规格和参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1

档案密集架

7组1列共15列;

宽6.5×深9.15×高2.5(米);

标准层6层。

M 3

148.7

绩溪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新建大楼

2

密集架加托板

252

3

三步书梯

450 × 650 × 1300 mm

1

4

三层平板书车

750 × 360 × 900 mm

1

5

8斗防磁柜

520 × 570 × 1700 mm

1

6

160斗目录柜

1250 × 320 × 1800 mm

1

7

除湿机

480×420×960mm

1

备注: 详细技术参数见附件2

2、项目完工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本项目。

三、 要求:

1、成交 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出具: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的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取消其成交资格。 近三年内如有被人民法院认定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该期间计算以自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至绩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之日止,但查询人到检察机关申请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的时间与报价截止时间间隔不能超过一个月;

2、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货物价款、税金、运费、安装费、项目验收合格前的其他费用及保修期内的维护保修费用。

3、售后服务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商标准的按厂商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一年。

四、保证金

1、本次询价的保证金共为人民币1000元,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 7 月 4 日 8 时 30 分 ,保证金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绩溪县支行,收款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账号:1317096009200043563 ,并在备注栏内注明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JXC2012033 次政府采购询价保证金。

2、保证金以转账、电汇形式缴纳,不接收现金,保证金应当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逾期缴纳保证金或未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提供了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但招投标中心在报价截止之日起2日内未收到保证金的,其报价文件被视为无效,即使该供应商已被询价小组推荐为预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文件编制

报价供应商按以下次序整理资质证明材料,并请注意本询价函对原件、复印件的具体要求。报价函件目录中应有对应页码。报价文件为一正一副。提供的报价文件不符合下列要求的,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报价。

1、报价函;

2、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原件);

3、具有有效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4、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6、保证金缴纳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售后服务承诺。

六、报价方式。 请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密封后递交本中心(派专人递交或快递、邮寄等方式均可,但应当在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达本中心),一式两份。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绩溪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德永 联系电话:0563-8155599

集中采购机构: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程工、胡工

联系电话:0563-8166637 传真:0563-8166637

详细地址:绩溪县城木牌楼10号(适之路华阳派出所隔壁)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2012年6月28日

JXC2012033.doc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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