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管理 筑牢平安根基

来源: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近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社会安定、城市安全、人民安居”为目标,综治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逐年提升,为西安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近年来,西安市委市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确保“社会安定、城市安全、人民安居”为目标,综治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和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安全感逐年提升,为西安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三个到位”构建平安建设体系
  
  为确保平安建设责任明确到位,我市把平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考评体系,与干部晋职晋级和奖励挂钩。市、区、街(乡镇)分别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区县、各部门在创建活动中的具体责任,将相关指标分解到了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层层落实责任。
  
  在176个街道(乡镇)设立了综治委(办)和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由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书记担任综治委主任。在3812个社区(村)建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注重将平安建设触角向“两新组织”延伸,在4153个企业单位建立综治维稳工作室,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平安建设网络。
  
  加强督查保障,严格实行平安建设周检查、月研判、季通报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两率一度”测评,作为对各区县和政法各部门平安建设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市级四大班子领导经常性深入基层,就平安建设进行调研,分析解决问题。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魏民洲和市长董军多次主持召开常委会、常务会和专题会,听取平安建设工作汇报,指导工作开展。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主任刘春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解决问题。市级领导按照市委确定的综治工作联系点,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区县和部门的平安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三项机制”破解矛盾化解难题
  
  今年以来,我市不断推进建立“三官一律”进社区(村)工作机制,真正搭建起“矛盾化解”和“法律服务”两个平台。全市共建立“三官一律”工作室3552个,派驻法官892名、检察官672名、警官1616名、司法助理员420名、律师604名。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0108件,化解28904件;走访群众20万余户,发放法制宣传资料56万余份。
  
  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纵向完善了市、区(县)、街(镇)、社区(村)、楼(组)五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横向则充分发挥不同调解方法的优势,积极推行人民、行政、司法和仲裁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四调联动”工作机制,并向矛盾纠纷多发的医疗、建筑等领域扩展。目前,全市共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45个,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031个,有专业调解人员15700余人,在有效预防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近年来,全市95%民间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了成功化解。
  
  建立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着眼源头防控,在城市建设、土地征用、企业改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54个领域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首问责任、评估责任,依法保护群众权益,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措施的前瞻性。
  
  “三大整治”回应群众热点关切
  
  持续开展违法犯罪活动严打整治,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的高压态势,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两打击、一整治”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整治市场经济秩序。截至4月15日,共破获建筑领域和生产经营场所刑事案件405起,治安案件80起,打击处理1302人,打掉黑恶势力团伙9个,地下出警队、沙霸31个,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
  
  开展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189个治安重点地区和28个突出治安重点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目前,全市95%以上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社会治安环境明显好转。针对“城中村”流动人口聚集、治安环境复杂的问题,大力推行“每户出租屋有一名管理员,一套电子门锁,一本流动人口登记本,一块安全提示栏,一份由派出所、村委会、出租户签订的《三方平安责任书》” 的“五个一”管理模式,治安重点地区治安状况明显改观。
  
  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安全整治,坚持抓好校园及周边安全整治工作不放松,定期对校园内部及周边的各类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进行整改。开展了校园“天眼”及“联网报警”工程建设,建立了“入校时有人迎、出校时有人送、校门有专职保安、校内有驻校民警和护校队、校园周边商户及企事业单位联防联动”防范机制。认真落实校园保卫力量,全市已有2041所学校组建了校卫队,派驻学校警务人员1440名,配备校园专职保安1512人、门卫2367人,选派法制副校长、辅导员2625名,配发制式安全防护器材7278套。
  
  围绕“三类人群” 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围绕流动人口,我市不断创新管理服务模式。认真落实“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网管人”的管理办法,采取建立流动人口管理信息库等措施,有效解决流动人口失控、漏管问题,做到流动人口管理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准。积极创新、整合资源,在街道(乡镇)统一建立了融信息采集、登记办证、劳动就业、住房保障、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子女入学、技能培训、权益维护等职能于一体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中心”。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围绕特殊人群,创新安置帮教和管控措施。全面实施“在监有人教、出监有人接、回归有业就、社会有人帮”的“四有”安置帮教新模式,全市建成安置帮教基地6个、社区服务基地34个,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95.5%、安置率 80.1%。在全省率先启动社区矫正工作,设立了15个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站,组建了3734名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队伍,建立了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帮扶等矫正制度。
  
  围绕闲散未成年人,创新管理教育形式。率先在全省开展了加强社会闲散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建设试点工作。按照“小班化、半军事化、24小时管控化、节假日寒暑假照常管教化”的管理模式,采取“相关部门筛查送生、家长(监护人)自愿送生、专门学校自主招生”的方式进行,积极探索专门学校教育改革。市工读学校负责对12-15周岁西安户籍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法制、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兴趣培养,帮助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经过培训教育,若学生的不良行为得到改变,可回原学校继续就读。完成学业的学生,考核合格者,可自愿选择由教育部门核发的原就读学校或专门学校毕业证书;市未成年人保护救助中心负责对非西安户籍的有严重不良行为或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为期2-3个月的爱国主义教育、思想品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辅导和军事训练,使他们在思想上得到转化,行为上得到矫治,顺利地回归家庭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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