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ST11017)慈溪市文化商务区村级三产安置项目勘察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编号:JST1101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慈溪市文化商务区村级三产安置项目勘察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位于12-A用地面积约92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6878平方米, 12-B用地面积约90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5677平方米。
   最高限价: 29万元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 接甲方通知后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 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及测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综合勘察资质或行业勘察甲级勘察资质的独立法人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岩土类)
  4.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11年7月25日 至2011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除双休日)。
  4.2 报名地点: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孙塘北路947号海城大酒店8楼905#)。
  4.3投标单位凭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报名地点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元,投标单位以现金形式,在提交标书时一同提交。
  7.其他说明
  7.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7.2 本次工程评标办法采用控制价法。
  7.3投标人及相关人员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7.4 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截至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的有关记录。
  7.5慈溪市外勘察单位须向慈溪市建设局办理进慈备案手续;
  7.6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代理)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溪市文化商务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新城大道北路288号17楼 地 址:慈溪市孙塘北路947号海城大酒店8楼905
联系人:黄彩芬 联 系 人: 郑晴
电 话:0574-63989019 电 话: 0574-63989150
传 真: 传 真: 0574-63989198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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