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主要设备:UPS电源 招标内容:
***********受********的委托,对***********UPS电源采购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询价采购。
一、项目名称:***********UPS电源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2011]052号
三、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编号:********
四、采购内容:
40KVA UPS(380V输入380V输出)电源主机 数量:1台
采购人现有2套40KVA(梅兰日兰)电源带128节电池组,其中1台UPS电源主机故障需更换,本次采购的UPS电源主机为更换故障UPS电源,要求供应商的报价产品能与采购人现有电源系统兼容。
供应商应对所有货物进行报价,不得遗漏,并响应询价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第3章。
五、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则在成都市应有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分公司(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4)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
六、资格审查
公告期间,供应商应向***********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资料申请报名,采购人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向采购中心购买询价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
七、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2、供应商注册登记地不在成都市的,则应提供在成都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
供应商在报名时应带齐上述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上述证明文件如果需要的,复印件的章和字迹要清楚。
八、供应商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5月12日起至5月16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九、供应商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2011年5月12日起至5月16日止 (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
十、供应商报名及购买询价采购文件地点:***********售标室(***************221室)。
十一、询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十二、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5月19日上午10:00。供应商应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期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十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
地址: *************
联系人:李英萍
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
地址:***************
联系人:袁 月、陈 颖
联系电话:***-********、********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