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采购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主要设备:灯具 招标内容: 招标备案号:************** 津建交保税设备[2011]0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空港经济区一期部分道路照明工程灯具采购 已由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津保管批【2010】104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为1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空港经济区一期环河北路(安和路至环河东路)、东四道(中环东路至环河北路)、东五道(中环东路至环河东路)、东六道(中环东路至环河东路)、东十道(航宇路至环河东路)照明、东十一道(中环东路至环河东路)、环河东路(环河北路至东十道)、D、E地块所用灯具采购 2.2 工程建设地点:空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采购路灯灯具591套,功率分别为250W、400W 2.4 计划交货期:2011年06月01日 至 2011年06月30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一期项目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 2)设备制造商: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灯具生产、制造;注册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限内;具备国家强制产品3C认证证书; 3)设备代理商: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营业执照范围内包含照明设备,具备设备制造商(资格满足上述设备制造商的要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 , 业绩要求:近3年(2008年至2010年)具备2项路灯灯具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供货数量不得低于500套或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 ,本标段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不能通过********网报名时,可携带 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参加报名。设备代理商还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上述文件须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到***********(**********************)报名。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05月1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1 年5 月10 日 至2011 年5 月16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1年05月25日至2011年0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13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田林(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唐颖电话:******** 传  真:********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柏(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于霞电话:******** 传  真:********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王刚、杜青 电话:24538760、24538758、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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