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具采购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主要设备:灯具 招标内容: *********受**********的委托,就*****易地技术改造暨“黄山”精品卷烟生产线联合工房及动力中心等处灯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内容 灯具采购,分两个包: 第一包:荧光灯、金卤灯系列,共3521套 第二包:无极灯系列,共1893套 各包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须按包编制投标文件及投标,每个包内的全部货物均须提供,不得仅投某包中部分货物;评标亦按包分别进行。 2、投标人基本要求: 2.1第一包的投标人须具备下述基本要求: (1) 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灯具合法经销商,其中经销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以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经销商须提供荧光灯具与金卤灯的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2)所投灯具的制造商须通过国家ISO9001:2008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所投产品(整套灯具)如在国家“CCC”认证目录之内的必须通过国家“CCC”认证; (4)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个成交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荧光灯供货业绩(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 2.2第二包的投标人须具备下述基本要求: (1) 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灯具合法经销商,其中经销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同时制造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币以公告发布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2)所投灯具的制造商须通过国家ISO9001:2008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所投灯具(整套灯具)必须获得“国家质量认证中心” 3C认证。 (4)投标灯具包括灯体、镇流器、光源组件须为同一企业同一品牌的原装产品; (5)投标人200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个成交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无极灯供货业绩(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售价 2011年5月6日-2011年5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在***************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6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 4、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地 址:********* 联系人:孙萍、崔进 电 话:***-********、******** 传 真:***-******** 5、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中的为准。 6、开标地点:以招标文件中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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