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主要设备:弱电系统 招标内容: **********受*******的委托,对其1号教学楼弱电系统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和报价。一、采购人单位名称:******* 联 系 人:赵亮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联系地址:************************(******)联 系 人:陈力芹 仲秀霞联系电话:****-******* *******(传真)单位网站:***************** 电子信箱:***********************开户银行:**********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三、项目说明采购项目名称:1号教学楼弱电系统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内容:1号教学楼弱电系统,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总包内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采购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工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汇率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准)。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公安机关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含)以上资质。3.供应商所投服务器、网络视频服务平台、自动跟踪高速球摄像机等主要产品若非自身所生产,则须具有生产制造商或制造商出资组建(或授权认可)的合法机构为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4.供应商上两年度至少有一项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系指自2009年1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供应商已完成的<以合同签署日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的弱电系统项目,以合同原件为准)。开标前由采购人进行考察(查看合同、结算、考察工程现场)。5. 非日照辖区注册的供应商须在日照地区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6.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五、采购文件的获取1.时间(以下均为北京时间):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4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2.地点:************************。3.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如欲邮购需另加邮费50元,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4.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4.1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下同);4.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4.3供应商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4.4供应商上两年度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对应的合同原件)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承诺书(格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六、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2011年5月5日14:30-15:00,采购代理机构在*******(**********)二楼第二会议室接收报价文件,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七、报价截止时间:2011年5月5日15:00。八、开标时间和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11年5月5日15:00*******(**********)二楼第二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九、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取得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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