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主要设备:路灯 招标内容:
根据委托,*********就路灯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谈判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标编号:******(2011)第86号(总第88号)
二、招标标的:路灯
序号
项 目
单位
数量
交验期
1
高压钠灯内装镇流器(W)110
台
100
合同签订后20天
2
高压钠灯内装镇流器(W)150
台
200
合同签订后20天
3
高压钠灯内装镇流器(W)250
台
600
合同签订后20天
4
高压钠灯内装镇流器(W)400
台
600
合同签订后20天
5
高压钠灯(W)110
支
200
合同签订后20天
6
节能灯(W)8
只
400
合同签订后20天
7
节能灯(W)18
只
515
合同签订后20天
8
节能灯(W)23
只
800
合同签订后20天
9
节能灯(W)50
只
300
合同签订后20天
10
节能灯(W)70
只
200
合同签订后20天
11
白炽灯泡(100W)
只
200
合同签订后20天
12
白炽灯泡(300W)
只
200
合同签订后20天
13
红灯泡(25W)
只
100
合同签订后20天
14
水晶灯罩(大)
只
50
合同签订后20天
15
水晶灯罩(小)
只
50
合同签订后20天
16
莲花灯罩
只
10
合同签订后20天
17
槐花灯罩
只
10
合同签订后20天
18
日光灯架(40W)
套
10
合同签订后20天
三、报名及缴纳投标保证金起止时间:2011年4月26日至2011年5月3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节假日休息,超时不予受理);
标书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报名地点:******办公大楼1040房间;
五、投标企业条件:
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能力和履约记录;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申请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规行为。
六、注意事项:购买标书及投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否则按废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所带证件复印件需加注日期并注明“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
3、购买谈判文件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小组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5月4日上午9点。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
九、投标保证金标准:人民币6200元。(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交至******办公大楼十楼1038房间)。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推荐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无息转入投标单位帐户内退回。
收款单位:*************
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十、中标服务费标准:中标人按中标金额的1%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十一、联系人: 李相成 报名电话: ****-*******
十二、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检查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和不明确的问题及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应在本次谈判活动公告期(报名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将被视为认可本谈判文件内容。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