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SA10094) 新城大道北延、坎墩环镇北路东段灯具采购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编号:JSA10094
1、招 标 人: 慈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2、工程名称: 新城大道北延、坎墩环镇北路东段灯具采购
3、工程地点: 业主指定工地
4、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 0574-63029039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电话:毛欢益 0574-63041902 13606889027
5、货物数量及要求: 灯具约109套(按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1)新城大道北延:12.8米圆锥杆双叉灯74套;15米8火弧形中杆灯9套(400W)。
(12.8米圆锥杆双叉灯:主车道灯具要求长930mm及以上,宽400mm及以上,高260mm及以上,单光源600W,采用普通支撑杆结构;辅车道灯具要求长930mm及以上,宽400mm及以上,高260mm及以上,单光源400W,采用普通支撑杆结构。) (15米8火弧形中杆灯:灯具要求长425mm及以上,宽425mm及以上,高155mm及以上,单光源400W,采用普通支撑杆结构;
(2)坎墩环镇北路东段:10米圆锥杆双叉灯24套;15米8火弧形中杆灯2套(400W)。
(10米圆锥杆双叉灯:主车道灯具要求长930mm及以上,宽400mm及以上,高260mm及以上,单光源400W,采用普通支撑杆结构;辅车道灯具要求长930mm及以上,宽400mm及以上,高260mm及以上,单光源250W,采用普通支撑杆结构。)(15米8火弧形中杆灯:灯具要求长425mm及以上,宽425mm及以上,高155mm及以上,单光源400W,采用普通支撑杆结构;
6、招标范围: 灯具和灯杆等材料、形式、性能、预埋件供应及服务承诺。
7、质量标准: 各元器件及成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照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
8、资金来源: 财政
9、工程造价: 约65万元
10、供货时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
11、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生产照明灯具经营范围的供应单位。
12、投标保证金: 1万元 ,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帐截止时间 2010年5月27日下午16:30时前,投标单位以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等形式上交,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不一致的一律不收。
收款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号:7336210182600034034
13、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14、报名时间: 2010 年5月21日至 2010年5月27日(除双休日外)
上午: 9:00—12:00 下午: 2:00—4:30
15、报名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
16、资格审查时间: 同开标时间
地点: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7、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审查资料:(1)资格审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下列原件:①相关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③灯具长930mm及以上、宽400mm及以上、高260mm及以上,单光源600W、400W、250W的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④灯具长425mm及以上、宽425mm及以上、高155mm及以上,单光源400W的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报告;⑤同时提供灯具的型号规格资料或灯具外形图(需标明尺寸)各1份。
(2)报名单位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资格审查时按后报名先审查的次序进行。
(3)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不在场或未带本人身份证;
3.2未能当场即时提供前述第17条(1)款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3.3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8、其它说明: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数量不作限制;
(2)本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分法;
(3)投标申请人在截止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4)本招标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5)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200元/份,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慈溪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慈溪市基建审计事务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徐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78
报名:祝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032250
招标文件出售:郑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32 传真:63032032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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