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主要设备:照明箱,灯具及配套设备     招标内容:       
受采购人的委托,**********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40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工程照明箱和灯具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40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理工程照明箱和灯具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40万吨铬渣无害化处置工程,采用回转窑干法解毒工艺技术路线,本项目建设在原同生化工厂院内,拟建设两条∮3.2times;49m回转窑干法生产线,解毒能力20万吨/年。
2、本次采购范围及交货期:
    
名称   
数量   
交货期     
照明箱和灯具及配套设备采购及指导安装、调试   
571台套   
签订合同后60天   
    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书。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若为制造商,必须具备:
(1)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日期应为2008年6月1日(含2008年6月1日)之前,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设备;
(2)供应商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供应商应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产品检验报告,并且具有有效期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供应商应在2010年具有合同价3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设备生产或销售业绩。
注:同类设备是指照明箱PXTR-3-3X1/1CM,灯具GGY80W及以上
2、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必须具备:
(1)本次采购设备的制造商给其出具的授权证明;
(2)制造商应满足第1款的要求。
备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谈判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上述合格、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取消谈判资格。
四、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文件售价:
时间:2011年1月21日至2011年1月27日每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供应商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递交至指定地点。
(注:采购人有权不接受资格要求不合格的供应商)
地点:**********业务十九处(************23号)
文件售价:每本500元,邮购(国内)另加50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五、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2月10日上午9:30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一楼开标室(************23号)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2月10日上午9:30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一楼开标室(************23号)
七、采购代理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23号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