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编号:JSA09291
1、招标人: 慈溪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2、工程名称:慈溪检察院举报接待综合楼装修工程
3、工程地点:慈溪浒山街道兴和路1-29号
4、招标人联系电话:杨树元 0574-63980203
招标代理联系人:郑晴 联系电话:0574-63989150
5、资金来源:财政 工程投资:建安费约177万
6、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331平方米
7、工程类别:装饰工程[2003]二类
8、工期要求: 90天
9、发包范围:室内装饰工程
10、质量要求:合格
1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可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但必须以建筑装修装饰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
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项目负责人)]
项目安全员要求:1名[需通过三类人员考核(专职安全员)] 质量员要求: 1名
13、投标保证金:3万元,缴入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帐截止时间2009年11月23日下午16:00时前,投标单位以转账支票、汇票、电汇等形式上交,不收现金,交款人的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一律不收。退款时需带身份证。
收款人: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 帐号:7336210182600034034
14、报名时间:2009 年11月19日 至 2009年11月23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6:00
15、报名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古塘街道海通路778号D5座二楼)
16、投标单位凭《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IC卡、《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并提供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的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质量员、安全员名单,建造师报名后不得擅自更换;
1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在开标时进行,审查资料为:
(1)资格审查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下列原件:相关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工作手册或业绩簿及三类人员考核证(项目负责人)、质量员业绩簿、安全员业绩簿及三类人员考核证(专职安全员)原件;以建筑装修装饰专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投标单位,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地企业另需提供进慈施工临时交易证原件。
(2)报名单位需对报名资料完整性、正确性负责;资格审查时按后送标书先审查的次序进行。
(3)出现如下情况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报到投标申请人名称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不在场或未带本人身份证;
3.2未能当场即时提供前述第17条(1)款中列明的全部原件的;
3.3未及时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18、其他说明:
(1)本次招标采用合格通过制的最低价法;
(2)投标申请人在截止资格审查时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3)本招标说明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4)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徐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78
报名:郑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250
招标文件出售:胡小姐 联系电话:0574-63032032 传真:63032032
招标人: 慈溪市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代理单位:慈溪建银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