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驿城区农开办农业综合开发提水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5-12-31     浏览次数:
驻马店市驿城区农开办农业综合开发提水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 驻马店市驿城区农开办 委托,对 驻马店市驿城区农开办农业综合开发提水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外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

驻马店市驿城区农开办农业综合开发提水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受 驻马店市驿城区农开办 委托,对 驻马店市驿城区农开办农业综合开发提水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的下述货物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外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

1. 项目编号 : 驿政采招【2012】30号

2.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标准

交货地点

交货期

提水设备

1 批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由采购方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安装完成并验收。

3. 合格的投标人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

3. 所投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4.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5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书; (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招标文件副本内。)

6. 在驻马店市内有售后维修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评标时必查。)

4. 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2 年 12 月 14 日至 2012 年 12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分 ,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

4.2 发售地点: 驻马店市文明 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

4.3 联系电话: 0396-2811209 。

5. 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捌仟元整(¥8000.00) ,领取招标文件后以转账方式交纳到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转帐帐号请按照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转帐说明) (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

7.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3 年 1 月 7 日上午 9:00 时 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 ,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3 年 1 月 7 日上午 9:00 时在 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 开 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10. 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1. 项目咨询电话 :

采购人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28051

代理机构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11209

开标室联系人: 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28131

12. 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 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 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 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附: 招标需求

一、项目要求

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驿城区农业综合开发提水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农业综合开发提水设备、验收和售后服务。

单位及数量

1. 发电机140台,2.潜水泵200台,3.钢管1800米,4.输水软管20000米。

产地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生产。

用途

农用田灌溉用水。

 

二、技术需求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1

发电机

140

规格: 10KW

材料: 全铜漆包线 。

2

潜水泵

200

规格: QJ2040 ;

材料: 全铜漆包线 。

 

3

钢管

1800

规格: DG65 ;

材料: 国标材料(含安装) 。

 

4

输水软管

20000

规格: Φ65 ;

材料: 国标材料(含安装) 。

 

质量标准

依据现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无国家标准、规范要求的按照行业标准、规范。

验收条件及标准

按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方法及方案

由采购人组成采购小组进行验收。

三、商务要求

质保期

质保期为1年,自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如货物因制造、安装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中标人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如有造成损失则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免费保修期

在质保期 1 年内 如货物因制造、安装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中标人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如有造成损失则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 、在质保期内发生 损坏 ,接报修通知应在 1 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 2 小时内解除 损坏 恢复正常使用。

2 、为产品提供终身维修服务,标明服务价格和优惠比率。

3 、提供货物使用和维护方面的信息和技术资料。

4 、 投标人应对售后服务作出承诺。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安装完成并验收。

地点: 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 。

付款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出厂标准供应的、货物正常使用 1 年所需的备品备件、消耗品的清单,该清单应包含备品备件、消耗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价格、制造厂名称等内容。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货物质保期满后长期所需的备品备件、消耗品及其不变价格的清单。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在质保期内发生损坏,接报修通知应在 1 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 2 小时内解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如 2 小时内解除不了故障不能正常运行, 造成损失则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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