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归口管理和承担单位,局机关各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及时总结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绩效,根据《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我局委托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科发中心”),对2023年12月底前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集中组织验收和绩效评价。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范围
本次集中验收计划项目共计369个,包含:
2021年项目279个,其中:医学研究项目116个、农业科技示范项目20个、社会发展科技创新示范项目10个、人工智能技术攻关项目21个、人工应用智能场景示范项目(重大)4个、人工应用智能场景示范项目(一般)15个、重大科技成果就地转化资助项目8个、先进制造业技术攻关项目83个、先进制造业技术攻关项目(文理专题项目)1个、西安市重点科技创新专项项目1个(具体见附件1)。
2022年项目47个,其中:秦创原重大示范平台(项目)建设16个、秦创原“一总两带”两链融合项目5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高校院所建设项目4个、增材制造核心攻关项目16个、增材制造应用场景示范项目1个、创新联合体核心技术攻关项目5个(具体见附件2)。
2023年科普专题项目40个(具体见附件3)。
已获批延期至2023年12月底前到期验收的项目3个(具体见附件4)。
二、验收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准备验收材料,按要求提交归口管理机构。
(二)项目确需延期的,由项目承担单位于1月31日前提交项目延期申请,报市科技局各项目主管业务处。项目延期申请未获批复的,项目单位仍需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验收评价。
(三)市级有关部门、各高校院所、各区县(开发区)科技部门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的总结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项目承担单位请于3月29日前,将纸质验收评价材料报送至科发中心。验收评价材料要求财政资金20万元以上项目报送纸质材料一式六份、20万元以下项目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五份,同时报送项目电子版材料。
(四)科发中心受理后,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及验收数据的真实合理性进行审查;验收材料符合要求后,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管理业务处室,组织集中验收评价;验收评价专家组通过审查材料、听取汇报、质询交流,对项目实施做出评价,部分重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验收,确定验收评价意见。本批项目整体验收工作计划于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五)市科技局适时对验收评价情况进行抽查复核,复核通过后制发项目验收证书,协调市财政局拨付项目尾款。
三、验收评价材料
(一)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承担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及科研诚信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具体见附件5)。
(二)《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三)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具体见附件6)。
(四)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
(五)涉及技术经济指标有关证明材料:
1.市级财政计划支持2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须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项目专项审计,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至少提供报告原件一份,审计报告模板和要求见附件7,审计报告正文及附件须按要求赋码,可扫码进行查验)。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具体见附件8),须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技术参数检测报告(原则上需国家承认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
3.项目合同涉及企业的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的,应提供项目执行期各年度企业负债、利润表,验收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合同约定的研究报告、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等科技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六)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其中根据项目合同是否设置有经济指标,对应填报相应的验收评价表(具体见附件9,此件单独装订)。
以上材料(一)至(五)需按顺序胶装成册,材料(六)单独简单装订。
四、验收管理要求
(一)项目验收和绩效评价是科技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项目到期后3个月内及时申请验收评价,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撰写和提供验收评价材料,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审查项目验收材料,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承担单位应对提供的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验收申请材料或在材料中弄虚作假的,按照《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列入一般或严重失信名单,违规单位及个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市级各部门、各高校院所、各区县(开发区)科技部门等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与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联系,督促按时提交验收材料,并严格审查验收材料,协助做好项目验收有关工作。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及科发中心,应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情况,认真组织实施,提高服务水平。
(三)为简化验收流程,提高验收实效,一是项目财务验收和技术验收合并进行,在项目验收的同时进行绩效评价;二是根据项目合同有无经济指标,分别制定相应验收评价标准进行分类评价;三是市财政资金支持1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除有特殊要求外,一般由专家组进行材料验收;10万元(不含)以上的项目需进行会议答辩验收,验收会议由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对项目实施情况及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费筹措及支出使用情况进行汇报。项目负责人变更或不能参加的,须提前书面授权项目组成员进行汇报。
(四)项目验收各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服务机构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欢迎社会各界、各项目承担单位、个人对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情况及时向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投诉举报。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
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3月29日17:00前提交纸质验收评价材料(务必按要求提交材料并签字盖章)
材料报送地址: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二层东侧)
联系电话:88332292-8015 88332292-8013
联系人:程帅 19538467044 王雪 18189105388
宋睿 18192507623 曹妮 13572535496
工作咨询QQ:800102999 邮箱:2756439499@qq.com
市科技局联系人:张卓 86786649
市科技局机关纪委投诉电话:86786660
附件:
1.2023年12月前到期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2021年项目
2.2023年12月前到期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 - 2022年项目
3.2023年12月前到期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2023年项目
8.项目经费决算表
10.部分审计机构联系方式
11.《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西安市科技计划诚信管理办法》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月10日
编辑:朱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