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20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重污染应急办发〔2016〕19号)要求,我办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落实Ⅱ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迅速执行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各相关单位: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市重污染应急办发〔201619号)要求,我办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级应急响应。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落实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迅速执行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一、教育卫生局负责督导辖区幼儿园、中小学停课;

二、交警曲江大队根据市交警支队通知做好全区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 限行工作(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三、曲江派出所和大雁塔派出所监督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四、大明宫保护办、城墙管委会、临潼管委会、楼观管理办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落实响应行动;各园区办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落实响应行动;

五、请各单位每日16时前将当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上报新区治污减霾办。

 

                 

联系人:杨旭聪                  话:68660205

  箱:xaqjxqzwjmb@126.com    真:68660447

 

 

西安曲江新区治污减霾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1218

编辑: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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