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原则,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市科技局组织对2016年以来研究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审查。经研究决定,废止10份政策性文件。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不再作为引用、执行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废止政策性文件清单.xlsx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10月22日
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