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最终出炉,以及《关于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声明》)的发布,已经处于整合期的我国光伏产业或将迎来更深度、更猛烈的洗牌。 产业集中
随着《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最终出炉,以及《关于中国输欧光伏产品贸易争端达成价格承诺的联合声明》(以下简称《声明》)的发布,已经处于整合期的我国光伏产业或将迎来更深度、更猛烈的洗牌。
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就多晶硅环节来看,随着国内产业集中度的不断提升,产业布局将逐步趋向合理。2013年上半年,仍在保持生产的多晶硅企业仅有8家,其中仅江苏中能一家的产量就达到2.19万吨,约占全国总产量的71%,产业集中度正在逐步提高。然而,近80%的多晶硅企业已经停产,其中部分企业停产时间已接近2年,受生产规模、设备老化、人员流失以及未来价格预期等方面的影响,预计这些企业将逐渐被市场淘汰。而仍在开工的企业主要分布在新疆、内蒙和青海等电力成本低廉的地区,这些地区凭借其能源资源优势,将成为多晶硅产业转移的重要目的地。
这一发展态势也完全符合《意见》提出的“加快淘汰能耗高、物料循环利用不完善、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产能,在电力净输入地区严格控制建设多晶硅项目”、“引导多晶硅产能向中西部能源资源优势地区聚集”的要求。
就电池组件环节来看,我国重点企业出货量持续增大,产业集中度有望进一步提高。中国光伏产业联盟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主要电池组件企业出货量同比均有不同程度增长,仅在美国上市的7家电池组件企业的出货量就已超过5GW,约占全国总产量的45%,而且这些公司预估的全年出货量数据同比均有明显提高。
这些企业凭借其规模、渠道、品牌等优势,正在强化其市场地位,反观部分竞争不力的企业如无锡尚德、恒基光伏等,已经通过破产等方式进行了重整。
内外因同促整合加速
国内光伏产业的洗牌进程将在《意见》和《声明》的双重促进下加速推动 一方面,《意见》明确指出,将“利用市场倒逼机制,鼓励企业兼并重组”。下一步各部委即将出台的各项配套文件,也必将围绕“重点支持技术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多晶硅和光伏电池制造企业发展,培育形成一批综合能耗低、物料消耗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多晶硅制造企业和技术研发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优势的光伏电池制造企业”的出发点,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我国光伏产业经过前几年粗放式的发展,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产能过剩和企业水平参差不齐。在这种特点下,由优势企业自发实施对劣势企业的兼并重组,对于传统产业来说本属自然而然的事,对于光伏产业来说却很难实现。因为随着前几年产业的飞速发展,大企业早已将产能扩张至饱和程度,不存在为扩大生产规模而产生的兼并重组需求,同时一般中小企业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水平又相对落后,所以实施兼并重组对于大企业来说基本无利可图。
所以说如果按照市场化的原则推进光伏产业的兼并重组,显然动力不足。但《意见》中也提到:“要毫不动摇地推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那么,显然更不能让那些暂时遭遇经营困难但仍有发展潜力的光伏企业在“寒冬”中自生自灭。为此,目前兼并重组的基本原则是,在大力拓展国内应用市场的背景下,中央政府简政放权将决策权交给地方,而地方政府就可以凭借下放的光伏电站项目审批权,“倒逼”出优势企业进行兼并重组的积极性。
目前看来,这种“加包袱”式的交易模式已经初见成效,许多濒死的光伏企业因此而恢复了生机。包括京运通和爱康科技在内的多家公司在从上游制造业进军下游电站开发的过程中,都是先收购某些地方已经处于亏损境地的光伏企业股权,之后再与企业所在地政府签署电站开发协议,最终实现了多方共赢。
另一方面,中欧光伏贸易争端已达成最终的“有出口数量和价格限制”的承诺方案。7月27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5家行业组织发表声明,这意味着中欧贸易史上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中欧光伏案,经过双方艰苦、细致的谈判后“峰回路转”,达成最终的价格承诺方案。据测算,总体来说,我国光伏企业能保住在欧盟60%的市场份额。
《声明》中并未提及光伏产品出口欧盟的数量和价格的承诺水平,但有关方面已经明确表示,出口数量的配额如何在国内企业中分配,还在研究阶段。显然,在产能过剩没有根本改变的大背景下,出口数量的限制将使企业间出现更激烈的竞争,小企业让出市场份额已经没有什么悬念,大企业之间也必然会产生新的博弈。国内光伏产业新一轮洗牌的大幕即将拉开。
(来源:工控网(百站))
编辑:系统管理员